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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汛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7-17     作者: 环科源    浏览人数:3564人

 

各市(州)环境保护局:

  受近期强降雨影响,我省部分水质自动监测站遭遇暴雨和洪水袭击。为加强汛期水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,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水站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做好安全防护

  各地要提高水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意识,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开展各项作业,尤其在洪水期间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。密切关注天气信息、水文汛情。当发生紧急情况时,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,协助运维公司将水站仪器转移至安全地方,待洪水过后重新安装运行。

  二、及时上报各类信息

  各地要密切关注水站运行状况,加强与水利、气象等部门的沟通,一旦出现突发情况,及时处理并上报。水站如有受灾,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基础上,尽快核实上报水站受损情况。同时,各地要做好汛期水站数据监视和审核工作,加强洪水期间的水质监测预警,发现异常及时核实上报,并开展相关工作。

  三、加快水站建设工作

 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国考、省控水站建设,无汛情的水站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完成文化建设、仪器性能测试、交接等工作,确保如期完成;受洪灾影响的水站要核实灾情损失,提前做好站房、采水系统等重建或维修方案,汛期过后抓紧落实;对于被洪水淹没或冲毁的水站,还需结合当地情况重新规划站房建设新址、采水系统建设等方案。

  四、加强水站运行管理工作

 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水站的运行管理,切实做好水站运行监管和运行保障工作。每日远程监视水站运行状况,出现问题及时通知运行单位处理,确保水站水、电、网络等的正常供应,发生故障及时解决。积极配合中标商开展新建水站仪器安装和上收水站填平补齐工作,及时协调当地解决水站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,确保水站的顺利移交。

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7月17日